从文化史的角度考察,鞋子是人类服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古代被泛称为“足衣”。鞋子对推动人类服饰改革、发展,曾立下汗马功劳,它不仅注重于实用,同时有着审美装饰的功能;有些鞋子还代表了等级的标志和礼仪的规范,并且深刻反映了历代人们的良好祝愿,具有浓厚的文化内涵。从制作工艺本身来说,鞋子还是一种艺术品,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、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,并与民俗学,工艺学、美学、考古学等学科密切相关,它是一个国家,一个民族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表现。中国鞋子的发展,经历了从无到有,从简到繁,从粗到精的过程,历史十分悠久。从古到今,创造众多,不仅样式多彩,而且在造型、色彩、技巧上部有丰硕的成果。为了更好地弘扬民族文化传统,学习、继承并发扬光大民族传统,我们对我国鞋文化史进行探索,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。
在我国旧石器时代,原始人类以各种简单的石制工具捕获动物。在得到动物后,就带到自己的洞穴里,“食其肉而用其皮”,这就是历史上“茹毛饮血”、“食草木之实,衣禽兽之皮”的猿人时期、为了不受外界的气候条件以及地面条件的影响和威胁,他们不仅制作兽皮衣来抵御风寒,并且知道用兽皮来保护脚,就是用兽皮简单地将脚裹住,达到不受冻.不被刺伤的目的。
古代把人类身上的服饰分作首衣.上衣.下衣和足衣。足衣,就是古人对鞋与袜的总称。当时,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,没有发明纺织。“妇人不织,禽兽之皮足衣也。”(《韩非子五蠹》)据专家研究,人类经历过赤足时期,后来才发明了鞋子。在比较寒冷的地区,当时的原始人用一种小皮条将割成整块的兽皮包扎在脚上,实际上是一种兽皮袜。这是最早的“足衣”,已有数万年以上的历史。因用于裹脚,亦有“裹脚皮”之称。据推断,它是最古老的原始鞋,也是今天鞋子的原始形态。
在我国虽然至今未发现这种“原始鞋”的实物.但在考古出土文物中,有反映远古居民所着靴鞋的形象,为我们研究中国远古时期文化史,提供了生动的资料。
1973年秋,在我国青诲大通县孙家寨一座属于马家窑文化的墓葬中,出土了氏族时期的一件陶器,上面一人.足上已穿鞋,而且鞋尖上翘。鞋翘,是中国古鞋最典型的特征之;有史料记载,中国鞋翘始于石器时代,从以上文物的发现看,鞋翘起源时期还可提前。马家窑文化属于新石器时代,据测定,其具体年代为五千或五千八百年前,约相当于我国传说中炎帝到黄帝时代,即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、那么,当时原始人是如何从“裹脚皮”逐步过渡到鞋子的呢?当时穿的鞋及鞋翘究竟是什么原料制作的呢?是皮靴还是草鞋,木屐?具体形状又怎么样?我们仍处于无知状态。
履是自汉以后对鞋子的总称。古代称鞋为履,履本为动词,是“践”、“踩”或“穿鞋”的意思,但称鞋为履后,履也就有了名词的属性。古代的履种类繁多,以质料来分,有布帛,草葛和皮甲三种。布帛履是以丝、麻、绫、绸等织物制成的履。草葛履是以蒲草为原料,经碾搓编织而成的鞋子。皮甲履有生皮和熟皮之分,以生皮制成的称革踏,以熟皮制成的称革千。
我国古代鞋子款式都鞋头上翘,称“翘头履”。唐代的翘头履多以罗帛、纹锦.草藤、麻葛等面科为履面,其履底薄,履帮浅,较轻巧便利,翘头做成风头、虎头等,生动逼真。此外还有重台履、高墙履.勾履、芴头履等名称。
屐,一种鞋底装有双齿的鞋子,它主要是以木料为主,称木屐。木屐是由面、系.齿三个部分组成。面即为鞋面,鞋面上系有鞋带,即系。齿在屐的底部前后,呈直竖式。
汉代末年,女子出嫁多穿木屐,屐上彩画十分美观。晋朝,有一种木屐,面、帮、齿全部用整块木头制成,帮代替了原来的系。还有—种,它的双齿可以任意拆卸;据说,这种木屐为南朝诗人谢灵运所创,称谢公屐,为登山旅游时穿用,可以在上山去前齿,下山去后齿,以便保持人体平衡。
舄,古代一种加有木底片用五彩带系之的鞋子。在古代的诸鞋中,以舄为贵。舄的穿着只限于朝觐、祭祀时穿用,而履随时可用。舄是双底,木制或注蜡,以防潮湿。周代君王之舄为白、黑、赤三种颜色,其赤为上服,其次是白舄与黑舄;而王后为赤、青、紫三色,以紫色为上服,其次是青舄和赤舄,在隆重的庆典,君王穿赤舄,王后穿紫舄,舄的材料是绸缎。
靴,一种高度在踝骨以上的长筒鞋,原为北方游牧民族穿用,多为皮革制成。我国在三干八百多年前,已有皮靴出现。战国时期,赵武灵王提倡“胡服骑射”,靴才开始流人中原。南北朝时期,妇人常以冬至日添置履袜及靴。而靴流人中原作为礼服配套时,造型更为完美;这时,开始有六合靴出现(用六块皮革拼合缝制而成)。到唐代,官庶普遍着靴;靴有长筒、短筒、圆头、平头、尖头等多种款式。宋代初期制鞋工艺仍沿用唐、五代。宋后期,用黑革为其面加以靴筒,里面衬毡子,靴高八寸,文武官员按其品级服色来饰其靴边缝滚条。宋、辽、金、元时期,靴的式样较多.有鹅头靴、云头靴、花靴、颉嘴靴、旱靴、革翁靴、高丽式靴等,造型简单,靴的颜色随衣搭配。
自明代起,朝廷开始禁止庶民穿靴,穿靴已有等级制度。到了清代,男子穿便装时以鞋为主,但穿公服时仍需要穿靴子。靴子的面料多为黑缎,式样初期为方头,后改为尖头,但和朝服配套的靴子仍是方头靴。民间的尖头靴,贫富式样相同,只是用料有严格区别,富者在春秋时,可穿青素缎靴,冬季可穿青绒靴。贫者只能穿青布靴。在官场,牙缝靴为高级官员所穿,其他官员所穿大都是黑色缎料方头靴;而武弁、公差所穿的靴子又称“爬山虎”,也就是轻便短筒薄底靴。
旗鞋,俗称“花盆底鞑”,是清代满族旗人妇女穿的一种高底鞋,鞋子为木底,跟在中部。由于满族妇女从小骑马,从不裹脚,她们习惯穿这种鞋,尤其是贵族妇女,普遍穿这种鞋,所以称为“旗鞋”。旗鞋的木跟镶装在鞋底中间,一般有三寸多高,整个木跟用白细布包裹,也有外裱白绫或涂白粉,俗称“粉底”。旗鞋的面料为绸缎,上绣五彩图案。随着年龄增长,鞋底高度也逐渐降低,一般老年或劳动妇女,多穿稍矮的或平底鞋,如“船形高底鞋”等。
缠足风俗在中国历史上到底在什么时代开始,至今也没有确切的说法,专家们意见难以统一,各有各的说法。
有的学者依据民间传说,认为三寸金莲出现于隋朝。该民间故事是:隋朝时,荒淫无道的昏君隋炀帝,经运河去扬州游玩,不想用男子,而改用百名美女为他拉纤。一位姓吴的铁匠的女儿吴月娘被选中,由于吴家父女非常痛恨隋炀帝,因此商议后准备借此机会刺杀隋炀帝。为此,吴父专为女儿打制了一把三寸长、一寸宽的蓬花办刀。吴月娘将刀用布裹在脚底下,同时把脚也尽量裹小,又按裹小的脚做了双鞋,鞋底上刻上莲花,十分漂亮。隋炀帝在龙船上见到吴月娘后,非常喜欢,就下旨召见吴月娘近身,想看看缠足。吴月娘借口其秀足只能让皇上一人欣赏,于是隋炀帝喝令左右退下。吴月娘等隋炀帝身边无人时,只才慢慢解开裹脚布,突然抽出莲花刀刺向隋炀帝,隋炀帝一闪身,被刺中了手臂。此时,隋炀帝一边大叫“来人抓刺客”,一边随即拔刀向吴月娘砍去。尽管吴月娘没有被砍中,但自知事已败露,便投河自尽了。这件事给隋炀帝刺激很大,他当即就下了一道圣旨:“女子再美,裹足者不选”。此时传到民间后,人们为了怀念吴月娘,竟鼓励女人裹起脚来,以示纪念,缠足风俗由此而来。
不过传说毕竟是传说,大多数研究鞋文化的学者认为根据现有历史资料来看,应当是在南唐(公元937年—975年)。据考证,南唐皇帝李后主喜欢美色及音乐,他用黄金制成莲花台,高六尺,令宫女睿娘用帛缠足成弓状,在金制蓬花台上跳舞。
李后主令宫女舞娘用帛缠足,使脚纤小弯曲作新月状成弓形,并在金制莲台上面跳舞,回旋有凌云之状,宫女舞娘的小脚以及所穿的鞋被称为“三寸金莲”由此得名。此后,宫内外皆仿效之,形成妇女纤足以小、瘦、尖为美、为贵的民俗。
而缠足风俗自南唐开始一直沿袭到辛亥革命年间,不过民国年间此风俗并未杜绝,甚至在解放初期仍有极少地区还有缠足习俗,上下一千多年。中国土地辽阔、人口众多,各地方、各地区女人所穿的三寸金莲又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款式。大体讲三寸金莲分南北两大类,南方以浙江的舟山、宁波、绍兴、嵊州及安徽的黔县为代表;北方以北京、天津、青岛为代表。相对讲,南方的三寸金莲较别致、细腻,绣工考究。北方的三寸金莲较粗犷有力,较大方。
在缠足风俗鼎盛的清朝年间,缠足女子为了衬托其三寸金莲,以博得男人欢心,还喜欢穿用腿带、藕覆、套裤。
藕覆,分两种,一种是像裤脚的脚管形状,是套在裤脚外面;另一种是一块长方形棉布或绸缎,有夹里,是卷扎在踝骨上部、裤脚外面。两种藕覆的用途是覆盖踝骨的畸形,增加脚部美感。藕覆上面均绣上五彩图案。
套裤,清代女子喜欢穿套裤,套在腿上至踝骨部;套裤上有系,用时系在腰部,目的是为了御寒及增加脚部美观。
在民国时代,由于新文化运动影响,西方鞋文化开始渗透中国,机械生产的各种布鞋、胶鞋、雨鞋、塑料凉鞋以及高跟皮鞋、皮靴流入中国;至此中国的鞋文化吸取了西方鞋文化的优点,结合中华民族的特点,走向了高速发展的道路。
综上所述,中国鞋文化历史悠久,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,即使在当代也是如此,比如一带女布鞋几乎成了中国妇女的国鞋,而外国妇女到中国最喜欢购买的就是一带女布鞋。更令国人骄傲的是:20世纪初,人们意外地在辽宁凌源牛河梁红山文化(公元前3500年)遗址中,发现了一件裸形少女红陶塑像,可惜头部、右足缺失,残高不到十厘米,左足上却穿着一双短筒皮靴,其特征十分明显。这就把我国制鞋工艺史上溯到五千五百多年前。